浙江浙能長興發(fā)電有限公司2號機組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經過72小時滿負荷試運行后,各項指標符合設計要求,近日正式移交生產。這是浙江省湖州市第二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機組,改造后機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可媲美天然氣發(fā)電機組,為g20峰會期間大氣環(huán)境做出積極貢獻。
浙能長電公司不僅保障著湖州市的能源供應,更致力于周邊地區(qū)大氣環(huán)境的保護。該公司斥資4億元,對其下4臺燃煤機組進行煙氣超低排放改造,計劃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,改造后,二氧化硫排放將不超過35毫克/標準立方米,氮氧化物排放不超過50毫克/標準立方米,煙塵排放不超過5毫克/標準立方米。按年利用小時數(shù)5000小時計算,4臺機組改造完成后,在原有脫硝、除塵、脫硫設備的基礎上,理論煙氣污染物排放量每年將減少氮氧化物1056噸、煙塵132噸、二氧化硫2508噸,對改善湖州地區(qū)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起到積極作用,具有顯著的環(huán)境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此次投運的2號機組是浙能長電公司第二臺完成改造的機組,工程于2015年12月26日正式開工,在克服改造施工空間狹小,交叉作業(yè)多、天氣惡劣等諸多困難后,歷時近6個月按期實現(xiàn)了預期改造目標。
備注:數(shù)據(jù)僅供參考,不作為投資依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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