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審議并對擬作出批準的環(huán)評審批意見公示后,我局對下列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,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公示。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文號 | 審批時間 | 審批決定全文 |
寧環(huán)評〔2024〕40號 | 2024年7月11日 | 見附件 |
一、公示時間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7日屆滿。
二、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。
三、聯系方式
聯系電話:0593-2250389
傳 真:0593-2995177
通訊地址:寧德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
郵 編:352100
備注:數據僅供參考,不作為投資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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